時間:106年4月14日至16日
地點: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篤行樓Y601。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3月25日止。
報名資格:
(一)具有本會核發之丙級防護員實習證者(檢附證照影本)。
(二)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(EMT-1)之證照者(證照需有效期內,檢附證照影本)。
(三)本會訂定修業完畢課程。(詳如實施辦法)
(四)實習時數達1500小時(詳如實施辦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