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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臺灣專業運動防護員協會證照換(補)發辦法 》 2019.09.01修訂
一、填寫換證(補證)表單,由工作人員為您查詢,若協會名單沒有您的名字表示已經除籍,或需重新參加講習、研習。
二、若您有大頭照片未繳情況而未取得證照,請補正,即可取得證照。
三、證照過期一年以上未換證者,將逕予除籍,不得再換發新證,需重新參加講習才得以恢復。
四、費用:請以 「ATM轉帳」,郵政存簿帳號為:700-0002259-0398096戶名:臺灣專業運動防護員協會魏香明。(轉帳後請填寫換(補)證表單,以便確認是您轉帳的金額)
五、本協會收到換(補)證表單及費用後,經查證無誤,將會製作證照並掛號寄出。
六、填妥換(補)證照表單並附上照片檔案,寄至e-mail至本會信箱(tpata1040520@gmail.com)即可。
七、各級證照於期限內換證者,新發證照有效期限將延長為丙級四年、乙級五年效期。
八、換(補)證規費說明如下:
□補發證照一律500元
□本會丙換本會丙: □期限內500元 □過期1000元
□本會乙換本會乙: □期限內 800元 □過期1500元
□認證其他單位證照換本會丙/乙/甲:一律1000元(要檢附證照影本及工作經歷,經本會審查後給予核發本會證照)。
九、效期內者以證照「有效期限日前一個月」起開始申請換證;過期者以證照「有效期限日後第四個月」起算,超過第五個月起均以「過期」收費,過期逾一年者需重新報名講習上課。
十、 本換證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,若有修改將公告於本會網站。